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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及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遵守本作業規定及經該校護理系(科)主任推薦者,得申請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

1.申請時為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須護理相關科目總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實習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若申請期間尚無實習成績者,將以提供實習成績時再進行資格審查,且操行(德育)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2.申請時為前一學年度該班成績為前三分之一者,且操行(德育)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二)符合產學攜手合作計畫,並遵守本作業規定者,得申請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學生獎助。

(三)護理學生展翅計劃,依學校招生成績達入學標準並有意願至本院就業之學生,擇優錄取。

 

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獎助名額:每學年至多獎助六十名學生。

(二)金額:

1.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每名學生可選擇以下其中一項金額進行獎助:

(1)申請一學期獎助新臺幣(以下幣制同)六萬元。

(2)每學年獎助十二萬元。

(3)兩學年獎助二十四萬元。

2.護理學生展翅計劃獎助學金:每學期每名學生獎助金新臺幣六萬元,每學期繳交在學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