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薦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且各科及格、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或甲等、學習態度相關考評良好,經貴校護理系(科)主任推薦,並通過本院面試者。
(三)推甄學生以大(專)學護理(科)系(含五專、二技、四技、學士班、學士後護理、護理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均可。
二、獎助金額每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壹萬元,每學期獎助陸萬元整。各學制最高累計獎助總額如下:
1、五專、四技、大學:最高可申請4個學期,合計最高貳拾肆萬元整。
2、二技學制:最高可申請3個學期,合計最高壹拾捌萬元整。
三、獲獎助學生須與本院簽訂服務契約書,畢業後配合至本院服務,服務年限以學期為計算單位(每受領一學期獎助,應履行半年之服務義務,依此類推)。
四、申請作業時程:有意願申請之優秀學生,請備妥申請表、各學期成績單正本、自傳等相關文件,由貴校彙整或由學生於115年7月25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院護理部教育訓練組(以郵戳為憑),俾利辦理後續書面審查與面試作業。
五、計畫聯繫窗口:護理部教育訓練陳右尚護理長 email: yschen16@vghtp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