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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護理系(科)應屆畢業生。

二、申請條件(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學業成績需各科及格,總平均需在75分以上,且不接受重修之成績。

(二)操行成績平均需在80分以上。

(三)需於115年8月1日(含)前報到,且依報到順序優先錄取。

三、獎助名額及金額:最多3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