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一、推薦條件:

1、專科(含)以上畢,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畢業成績:操行成績80分、實習成績80分及學業成績70分以上。

二、進用方式:

1、若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實習護士」進用。

2、經學校推薦,參加甄試通過後即安排報到日期。

3、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由護理部通知辦理。

4、推薦學生名冊請於114年6月15日前函送本院護理部,懇請貴學院(校)踴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