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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各大專院校護理相關科系之大學三年級(含)、二技一年級、五專四年級或學士後護理系二年級以上之學生(以申請時的年級為準)。

申請條件
1.操行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必要條件)
2.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須在80分(含)以上。(必要條件)
3.實習成績列為參考項目。
4曾於雙連安養中心進行暑期實習或學期實習乙次並表現良好、清寒學生、原住民學生符合上列條件者優先錄取。

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