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護理系(科)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
二、獎助條件,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前兩學期學業成績各科及格、總平均皆78分(含)以上且實習成績達83分(含)以上
(二)前兩學期該班成績為前三分之一者
除上述條件外,操行(德育)成績需達80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並由護理系(科)主任推薦,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三、獎助內容與服務約定:本院提供符合資格且同意簽約一年之學生,12萬元之獎助學金。
四、受獎助學生需簽訂「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合約書」,畢業後需依約定期限到院服務。
五、獎助學金申請期限:請於113年4月19日前寄信予陳淑如老師(suru@tmu.edu.tw),信件主旨【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獎助學金-OOO】,內容請條列:1)學業成績 2)實習成績 3)操行成績,並提交相關文件(參考附件)予陳淑如老師。【提醒:請先與推薦老師約時間討論推薦內容,並自行填寫於「系主任推薦意見」欄位中,請推薦老師簽名後與系主任約時間用印】
六、寄出信件後請與淑如老師約時間當面確認資料內容是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