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
一、獎助對象:護理專科、大學或研究所 畢業前一年學生 (不含在職進修 ),有志於有志於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者。
二、獎助條件:
(一)前學年度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78分(含)以上,實習成績 83 分(含)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在 80 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或前學年度該班成績前 1/3 者,經護理學系(科)主任推薦。
(二)最終錄取結果以醫院核定。
三、補助名額:依各院需求依程序提出申請。
四、獎助內容及期間:獎助學金金額每人每學期六萬元,至多補助兩學期,補助費用由附屬醫院支應。
五、審核通過後,需與附屬醫院簽訂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合約書。畢業後,應立即進入醫院服務,其服務年限 等同 請領獎助學金之總年限。
六、歡迎領取本獎助學金者,能向校方申請至本院完成畢業前選習/或最後一哩實習。
七、獎助學金申請期限:請於113年3月1日前寄信予陳淑如老師(suru@tmu.edu.tw),信件主旨【萬芳醫院獎助學金-OOO】,內容請條列:1)學業成績 2)實習成績 3)操行成績,並提交相關文件(佐證資料)予陳淑如老師。【提醒:請先與推薦老師約時間討論推薦內容,請推薦老師簽名後再與系主任約時間用印,完成後繳交予陳淑如老師】
八、諮詢窗口:護理部游麗芬督導長 - 信箱:rita@w.tmu.edu.tw / 電話:02-29307930分機: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