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優秀護理學生於畢業後投入臨床照護工作,本院訂定旨揭規定,針對護理系(科)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提供每學期每名學生獎助金新臺幣60,000元。
二、申請資格與條件,需符合下列資格其一:
(一)申請時為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護理相關科目總平均75分以上,實習成績達80以上,並經護理系(科)主任推薦。
(二)申請時為前一學年度該班成績為前三分之一者,且操行(德育)成績達80以上或甲等以上,並經護理系(科)主任推薦。
三、申請程序:符合申請資格及條件者,應檢附本作業規定要求之應備文件,經就讀之系(科)用印證明後,請提早於114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院護理部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四、如對申請作業有疑問,可逕洽本院護理部陳玉紛督導長(02-87923311#17507)詢問。
五、有意申請並符合條件者,請於114/4/23(W3)前寄信予陳淑如老師(suru@tmu.edu.tw),信件主旨【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獎學金申請-OOO】,內容請條列:1)歷年操性平均成績、2)歷年學業平均成績、3)歷年實習平均成績,附件歷年在校成績電子檔;並繳交申請應備文件予陳淑如老師。【提醒:請先與推薦老師約時間討論推薦內容,並自行填寫於「系主任推薦意見」欄位中,請推薦老師完成密封簽名後,自行將推薦函繳交給淑如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