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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推薦甄選之條件如下:

(一)智育成績:需全部及格,總平均70(含)分以上。

(二)實習成績:總平均75(含)分以上。

(三)操行成績:總平均75(含)分以上。

  1. 經老師推薦且報到者,每位推薦獎金2000元(附件)。
  2. 請於113年4月24日前寄信予陳淑如老師(suru@tmu.edu.tw),信件主旨【臺北醫學大學新竹馬偕紀念醫院-OOO】,內容請條列:1)學業成績 2)實習成績 3)操行成績,【詳下方附件】填寫推薦甄選名冊(檔名最前方增加自己姓名),並附件歷年在校成績電子檔。【提醒:如有需推薦信,請先與推薦老師約時間討論推薦內容】
  3. 寄出信件後請與淑如老師約時間當面確認資料內容是否完整。